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7-05-16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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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本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申报者信息表》。

三、报送材料

申报者完成在线申报后,须提交:

1.参评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

3.《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参考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5.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

申报者在申报时限内,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科技处。电子版表格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865250003@qq.com.职能部门人员的申报材料请直接交至科技处。

三、其他

1、了解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

2、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3、申报者信息表中“申报者单位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填写。

4、所报成果及有关材料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评审开始和结束以后也不得再查阅。

5、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早11:00前。

联系人:陈思琪;电话:3694760(8760)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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