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附件1)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成果奖申报工作。
本次评奖有申报限额,我校的申报名额为6项。若申报项目数超过6项,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择优推荐。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以申报的成果类别包括:(一)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二)论文;(三)咨询服务报告;(四)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申报评审表》(附件3)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上午11:00前。请申报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明德楼219室)。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446507980@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