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2019-02-14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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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附件1)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成果奖申报工作。

本次评奖有申报限额,我校的申报名额为6项。若申报项目数超过6项,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择优推荐。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以申报的成果类别包括:(一)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二)论文;(三)咨询服务报告;(四)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申报评审表》(附件3)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上午11:00前。请申报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明德楼219室)。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446507980@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

 

 

                                                    红河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14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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