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建处处务会研究决定,拟对我校教师教育学院钢琴教室及舞蹈教室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红河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钢琴教室及舞蹈教室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红河学院明德校区。
(三)总投资:约20万元。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2016年6月20日开工,2016年7月20日完工。
(五)招标范围:
1、钢琴教室:(1).拆除所有凳子、黑板;(2).拆除原有门窗,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及防盗笼。
2、舞蹈教室:(1).地面铺塑胶地板;(2).拆除原有门窗,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及防盗笼;(3).拆除隔断、练舞镜子及舞蹈把杆。
3、其它招标方指定的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丁级(含丁级)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3日, 工作日上午 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红河学院基建处(红河学院明德楼二楼217室)报名。
四、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合法有效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上述第二项要求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873-3694467
红河学院基建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