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6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和2013-2016年聘期考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6-12-08来源:人事处 作者:点击数:
一审 二审
三审

根据《红河学院2016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和2013-2016年聘期考核工作方案》(红院行发〔2016〕51号)和《红河学院岗位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红院行发〔2014〕43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总结和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于2016年12月8日经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和2013-2016年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

监督电话: 0873-3694904(红河学院监察审计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8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上一条:中央对换届纪律的要求:“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下一条:喜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