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学院岗位聘用制总则》(红院党发〔2017〕11号)、《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红院党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校内各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评审和推荐、学校管理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经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现将红河学院新一轮全员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聘用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7月16日至7月22日18:00止。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形式反映的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向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申诉委员会申诉,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873-3694100。
附件: 1.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2.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工勤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红河学院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