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红河学院新一轮全员岗位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2021-07-16来源:人事处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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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学院岗位聘用制总则》(红院党发〔2017〕11号)、《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红院党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校内各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评审和推荐、学校管理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经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现将红河学院新一轮全员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聘用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7月16日至7月22日18:00止。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形式反映的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向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申诉委员会申诉,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873-3694100。

附件: 1.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2.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红河学院2021-2024年全员岗位聘用工勤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红河学院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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