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CF-GC-2023067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学院2023年09月至2026年09月零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遴选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学院”,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学院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HCF-GC-2023067。
2.2 项目概况:中标单位主要承接甲方施工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零星工程项目。甲方根据实施项目性质以及中标单位的能力和擅长的领域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签订具体的合同(一事一合同)。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期限:三年。在合作服务期内,中标单位一旦接到招标人委托后按具体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委托单位的工作内容。
2.5 项目投资金额:以各个项目最终的投资金额为准。
2.6 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红河学院2023年09月至2026年09月零星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以招标人最终合同委托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中标数量: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6家,取5家中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5家,全部中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磋商申请人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 25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4.3 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即验即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红河学院网站(http://www.uoh.edu.cn/)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金额:¥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3)形式:由磋商申请人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转账到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退还形式:退还给磋商申请人的对公账户。
(5)汇款信息:
户 名: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账 号:715899991013000031296
电 话:183133203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学院
地 址:蒙自市东郊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0873-369446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07871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