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红河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消防设施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8-22来源:基建处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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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消防设施完善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红河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消防设施完善项目”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红发改社会[2023]24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红河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积极争取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及自筹。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立恒招字2023-037。

2.2建设地点:红河学院校园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网球馆、理学实验楼(试验楼E栋)、教学楼(5号)、工学实验楼(试验楼C栋)、行政办公楼、西区食堂(明德校区)、消防水泵房、消防专用水源连接。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普通照明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改造,其中装饰灯约655套、应急照明线约4112米、水箱2个、远程控制箱约60台、双电源配电箱6台、维修破坏装饰面约60处、消火栓钢管约3000米及其他相关消防设施改造。

2.4预算资金:建安工程费约为354.30万元;设计费约为27.77万元;消防咨询费约为6.60万元。

2.5工期要求:1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6招标范围:红河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咨询费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7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总承包业务: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⑵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

⑶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⑷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2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磋商资格。

3.3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4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单位。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方式进行递交,必须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注:不得以个人名义汇入)。

收款单位: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红河蒙自支行

账 号:120873980020000000890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红河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uoh.edu.cn/)上发布。

注: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学院

地 址:蒙自市红河学院

联系人:王虹

电 话:138873686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金色碧海小区41幢9号商铺

联系人:俞茜、周雪

电 话:13908731232、13769474822

2023年08月22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上一条:更正公告:红河学院2023年09月至2026年09月零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遴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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