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2024年第二号)

时间:2024-10-16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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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20日对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党委、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科学技术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校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省委有关部委、省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化学与资源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科学技术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有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8:00,明德楼409办公室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截至2024年11月20日。

巡察组

组长

值班电话

电子邮箱

第一巡察组

吴玉强

13887575506

2066364061@qq.com

第二巡察组

佟光星

13887386611

904216733@qq.com

特此公告。

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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