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要求,现对《红河学院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红河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罗冰 13887384638)。
公示链接:
https://shpg.uoh.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2&wbnewsid=2434
红河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