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2025年选聘云南省产业导师公告

时间:2025-08-20来源:人事处 作者:点击数:
一审 袁建枰 二审
三审 李绍林

各有关企业、广大专业技术人才:

为做好第三批云南省产业导师的选聘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面向全社会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学院是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1978年,蒙自师范专科学校在蒙自西南联大旧址旁成立;20034月,经教育部批准,该校与云南省电大红河州分校合并组建红河学院,同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此后,学校于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8年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1190亩,建筑面积36.82万㎡,固定资产总值6.8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5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万册、电子图书138万册,拥有特色数据库与数字平台58个;建有校外实验实训基地42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65个(含省级平台9个)。学校设13个二级学院、1所附属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647人。

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该州唯一本科院校。蒙自历史文化深厚,是过桥米线发源地,孕育了中国第一条民营铁路、云南第一个海关,有“百年滇越铁路、百年开埠通商、百年过桥米线”标识;西南联大文法学院曾迁此,闻一多、朱自清等名家曾驻校讲学,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亦在此召开。此外,蒙自北回归线穿境而过,年平均气温18.6℃,全年无霜期337天,四季花果飘香,蒙自石榴等特色农业闻名;城市建成区面积34.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74.47%,绿地、森林覆盖率分别达41.2%、48.5%,空气优良率97.6%,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入选2022年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县、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二、岗位需求

详见《红河学院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条件

1.作为省内高校,我校重点支持与云南“12+1”重点产业及新兴未来产业相关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开展本次选聘;

2.已与多家企业建立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产业导师开展工作的协作条件;

3.制定产业导师聘用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制度,能为产业导师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二)申报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具备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具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曾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选聘。

4.热心高校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我校(院)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上适当放宽。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3)和《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8月30日前材料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二)学校考察。我校对照产业导师标准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者,组织考察组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匹配度及合作意愿。

(三)遴选审定。我校组织专家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学科发展需求确定意向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与意向人选及其中介单位签订《云南省产业导师合作协议书》。

(四)推荐上报。我校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材料汇总与上报,参与省级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严格落实师德师风 “第一标准”,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与质量关;已入选云南省产业导师或人事关系不在企业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须保证材料真实、完整,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我校(院)人才选聘诚信档案。

(三)我校聚焦云南“3815”战略目标及“12+1”重点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硅光伏、先进制造等),以才引才、以才荐才,推荐优秀企业人才申报。

(四)我校将常态化开展校级产业导师选聘,储备优质人才资源,具体可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袁建枰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电子邮箱:284297147@qq.com


附件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2.红河学院 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汇总表

3.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

4.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5.云南省产业导师合作协议书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5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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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三审:李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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