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9-04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一审 赵兰英 二审 魏翔
三审 刘庆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红发改社会【20251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红河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2.1.1建设地点:蒙自市东郊红河学院校内10号学生公寓北侧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红河学院拟建设11号、12号两幢学生宿舍和配套的设备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9800.5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807.47平方米,其中11号学生宿舍(本科生楼)建筑面积为17933.59㎡,主体结构为地上十三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9.35米。12号学生宿舍(研究生楼)建筑面积15405.4平方米,主体结构为地上十三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9.35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地上一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5.7米。估算总投资约1716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251.8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EPC招标,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的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2.3.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相关专业:桩基工程、建筑、结构、钢结构、综合管网、绿建、节能、园林景观、建筑智能化、安装、电气、给排水、弱电、建筑外装饰及室内一般装饰设计、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消防、暖通空调、红线范围内道路及相关设施、红线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高边坡支挡结构、基坑支护等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配合招标人报批施工图审图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及施工图的报审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且负责承担相对应的所有费用(含施工图审查费用、施工专项设计评审专家费等,具体出资方由联合体协议自行协商);提供设计内容中各项相关工作所需的资料,并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2.3.2工程施工: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含的全部施工图纸(不含绿植栽种但含绿化场地营造及种植土)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总图工程、场地平整以及管线迁改等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

2.3.3其他: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等有关服务。本项目是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

2.4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设计成果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地方相关规定;满足使用功能,确保通过消防、节能、节水、抗震等专项审查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满足招标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施工部分: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总体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设计、施工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

2.5工期计划总工期38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须承担过一项中标金额8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针对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1年)此项不作为废标条款)。

3.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逐页赋码);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1年)须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及新成立的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有养老保险)。

5施工人员配备要求:必须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其他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团队成员(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7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要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950000时至20259120000,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9250830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index)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红河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红河州蒙自市东郊                                  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人:王虹                                                    人:何苏恒、孔云远、王彦棚、张林秀、雷海生

   话:0873-3694869                    话:0873-2126789、18187362275、13529388286

   真:\                            真:0871-65332594            

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联系电话:0873-3730768


【一审:赵兰英】

【二审:魏翔】

【三审:刘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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