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9-15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一审 赵兰英 二审 魏翔
三审 刘庆丰

1.磋商条件

本项目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学院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HHCF-CG-2025078

2.2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9800.58m²,总建筑面积33807.47m²,其中:11号宿舍楼(本科生楼)建筑面积17933.59m²,12号宿舍楼(研究生楼)建筑面积15405.40m²,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68.48m²,建筑物占地面积3245.28m²。

2.4服务容:完成红河学院11号、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配合完成报告书(表)的技术审查、修改及报批,并确保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水土保持监测视工程进度同步开展

2.6服务地点:蒙自市红河大道北侧、犁江河西侧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验收规范要求,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满足采购人要求

2.8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性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多渠道筹集。

2.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赋予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良信誉问题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土保持或其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审,磋商申请人应按上述规定提供“声明函”;(2)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磋商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91517时30分2025年0922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方式:(1)网络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89116139@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磋商申请人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磋商申请人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2)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进行报名。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4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929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09290930(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红河学院网站(http://www.uoh.edu.cn/)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学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郊红河大道东段北侧

联系人:王虹

电话:0873-369446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联系人:朱然

电话:130787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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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魏翔】

【三审:刘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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