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下午,学校第四届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副校长刘艳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委员、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保卫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朱欣主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根据教育部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参会人员根据学校精细化管理要求,在前期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列制度进行集中研讨,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逐项审议,并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讨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刘艳红强调,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委员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底线和红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学校精细化管理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及时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台账,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