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详见附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
地点:红河学院明德楼319宣传部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证件原件准备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相关毕业证明原件。
红河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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