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明确参评内容、参评条件、申报要求等,积极组织成果奖申报工作。
成果报送要求及时间:
1、申报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附件3),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评奖表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原件请在封面页用铅笔注明)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锋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2份;
3、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4)。
本次申报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请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陈思琪 联系电话:3694760(8760)
联系邮箱:865250003@qq.com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