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3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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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7月-2016年6月科研“双高”奖励金计算工作,全面把握我校一年来的科研状况,现组织开展科研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我校在编教职工、客座教授、特聘教授新增的第一归属单位是红河学院的科研项目。包括以“红河学院”名义申报并获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我校在编教职工、客座教授、特聘教授公开发表、出版或获得的科研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第一归属单位是“红河学院”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红河学院独有或与其他单位共享知识产权的获奖科研成果,“演、展、赛”获奖成果和授权职务专利。2015年 7-12月份漏报的科研成果也可以在本次进行补报。

二、相关说明和要求

1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完备的纸质版证明材料

(1)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请提交学术论文登记表和论文复印件(收录论文还须提交收录证明,用稿通知必须能够在6月30日,即“双高”统计工作完成之前替换成论文复印件提交),只需要纸质材料 1 份。非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登记表及论文复印件,请各单位自行存档。(附件1)

(2)学术著作: 请提交学术著作登记表和著作,只需要纸质材料 1 份。(附件1)

(3)获奖科研成果:请提交获奖科研成果登记表和奖励证书复印件,只需要纸质材料 1 份。(附件1)

(4)“演、展、赛”获奖成果:请提交“演、展、赛”获奖成果登记表和奖励证书复印件,只需要纸质材料 1 份。(附件1)

(5)授权职务专利:请提交授权职务专利登记表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只需要纸质材料 1 份。(附件1)

(6)科研项目:请提交科研项目工作量登记表,1份。(附件2)

(7)各单位各类科研成果汇总表,请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纸质和电子版各 1 份。(附件3)

2、需要各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获奖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2)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3)

(3)学术著作汇总表(附件3)

(4)“演、展、赛”获奖成果汇总表(附件3)

(5)授权职务专利汇总表(附件3)

3、论文刊登日期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的CSSCI核心期刊论文认定以《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为准,论文刊登日期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的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为准,论文刊登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的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为准。

4、校领导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请学院办公室登记汇总。

5、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提交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科研高水平成果奖励的依据,请各单位加以重视,认真填写和审核。

6、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上午 11:00前。

三、系统填写要求

(1)请各申报人在系统开放期间(系统开放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登录正方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个人科研成果信息,科研项目不需要系统填报。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关闭时间前完成学院所有科研成果审核、提交工作。

(3)正方科研管理系统访问网址

外网:http://kyxt.uoh.edu.cn/sms/

内网:192.168.10.159

(4)登录用户名:教师职工号;初始密码:123。

联系人:陈思琪,赖文瑛;联系电话:3694760(672859)。Email: 865250003@qq.com

附件:

1、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用表,5张)

2、科研项目工作量登记表(个人用表,1张)

3、科研成果汇总表(学院用表,5张)

4、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

5、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

6、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