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6-06-14来源: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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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本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二、申报方式

1.常规申报:申报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须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2.回溯申报:(1)2011年至2015年因故均未申报过,且2011年至今在云南工作的作者,可申报1项成果;(2)所申报成果须是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且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云南的相关单位。此类申报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只需报送纸质材料。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下载填写《申报者信息表(回溯申报)》和《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回溯申报)》。

三、报送材料

申报者完成在线申报后,须将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及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附件2和附件3)、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附件4和附件5)(注:以上表格均可在申报网页上填好后打印)。

在申报时限内,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统一交至科技处。电子版表格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865250003@qq.com.职能部门人员的申报材料请直接交至科技处。

三、其他

1、了解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

2、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3、申报者信息表中“申报者单位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填写。

4、所报成果及有关材料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评审开始和结束以后也不得再查阅。

5、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早11:00前。

   联系人:陈思琪;电话:3694760(8760)

 

 

红河学院科技处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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