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2023年校内巡察公告(2023年第一号)

时间:2023-05-06来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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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2023年第二、第三巡察组定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对人文学院党委和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党委进行巡察。

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及落实红河学院党委工作要求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职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的整改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十四五”稳定发展,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校党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省委有关部委、省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校党委第二、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和人文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整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有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8:00,明德楼408办公室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截至2023年6月4日。

巡察组

组长

值班电话

电子邮箱

第二巡察组

佟光星

15987117084

343963239@qq.com

第三巡察组

郭建军

13887380625

254421183@qq.com

欢迎广大师生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巡察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同时予以监督。

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

【一审:李珏】

【二审:党晓军】

【三审:杨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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